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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哪些经费需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仪器设备的都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2、哪些设备要进行政府采购。
  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设备,可参考本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只要在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仪器设备,不论价值大小,都要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及管理条例进行政府采购。
  3 、如何申请购置设备?
  从实验设备处网站进入“广西大学设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采购申请,用户名为职工号,数据库为gxupms(使用手册可在系统登录界面首页下载),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说明:(1)学院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经费卡的负责人;但是若非已给个人建卡项目,学院项目责人则先填写学院领导,学院领导审批后再由办公室主任提交到相应的经费主管部门。

       (2)采购申请人应主动联系相关人员进入系统进行审批
       (3)采购申请人可以在采购管理系统的工作流程中查看申请审批进度 


  4.小额零星设备如何采购?
  单价10万以下,批量30万以下的小额零星标配设备在“全国高校仪器设备竞价网”上进行采购。系统可在实验设备处网站首页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如何开展?
  设备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实验设备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年度《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等方式执行采购。
  设备招投标流程图:  

  说明:(1)单价超10万以上设备都需提交“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2)进口设备都需提交“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6、设备的验收及注意事项
  (1)单台/套10万以下设备使用单位需填写“验收单”,单台/套10万以上(含10万)设备使用单位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2)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按招标合同规定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若在规定时间内因故不能按时验收,须由使用单位做出书面说明。
  若供货单位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的,用户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及时提交书面报告到设备处。
  (3)验收要查看货物外包装是否完好崭新;按装箱单清点设备及配件是完整及是否崭新完好;货物外观及配件清点合格后,请及时运行设备以查看设备工作是否正常。
  7、如何办理设备付款。
  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将发票(进口免税设备需提供有效报账凭据)与验收材料交到设备科。设备科协助使用单位办理设备的入库手续后,到财务处办理付款手续。
  报账所需材料:①原始凭证报销单;②固定资产入库单;③发票(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验收人、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④审计单(仅单台件单价超过5000元,批量超过10000元的设备需要);⑤经费支出审批表(单台/套价值80万以上的硬件及单套价值20万以上软件需提供);⑥采购合同(单台/套价值80万以上的硬件及单套价值20万以上软件需提供) 。  
 

   

  相关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2017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63号)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北楼三楼333室、332室、335室
  办公电话:0771-3233183、3274121、327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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