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填写差旅审批
进入文件系统→点击“差旅审批”→点击“填写申请”→填写行程及申请信息→点击“下一步”→填写经费预算。
(填写时请详细填写行程、往返交通费预算等相关信息,勾选“附件”附上会议通知,经费卡号填写A4603901,“说明事项”填写申请理由。)
2、学院审核
选择“单位(经费)负责人意见”→选择学院分管院领导→点击“提交”。
(学院审批通过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注意提醒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选择“职能部门负责人意见”→选择实验设备处黄华存副处长→点击“提交”。
(设备处审批通过后才可进行下一步)
4、按申请参加会议及培训
(认真参加培训和会议,回校后在本单位积极传达会议培训精神,坚决反对利用公费进行旅游、探亲等与培训会议内容不相关的活动,一旦发现,将不允许相关票据的报销,并列入黑名单,暂停其申请资格)
5、票据审核及报销
申请人需按规定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至行政办公北楼326室进行票据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财务处报销。
需准备的材料:
①培训考核表纸质版
(A3双面打印,签字盖章,样表详见附件);
②差旅审批表
(进入文件系统差旅审批→点击报账预约→选择申请并打印);
③预约单及相关票据
(整理票据并在经办人、验收人处签字)
④会议通知纸质版
注意:实验技术人员培训费仅限资助我校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室安全等相关业务的国内会议或培训,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可申请。申请人须按以上流程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原则上不接受事后审批。所有经费支出须符合《广西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财务规定。未尽事项可咨询联系人:张晶晶,电话:3236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