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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2022年07月07日 12:18  点击:[]

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西大设〔2016〕3号)

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用、资源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避免大型仪器设备低效益和重复购置,学校设立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以下简称为开放基金),为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运行提供资金资助,进而调动相关单位、人员的积极性,更好的为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服务。

一、开放基金的来源

开放基金包括:学校预算拨款和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入。

二、使用开放基金的仪器范围

由《广西大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中定义,并纳入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统一管理的仪器设备。

三、学校预算拨款的管理

(一)经费分配

学校预算拨款的40%用于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30%用于专职仪器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30%以补贴测试费的方式对部分科研项目进行资助。

(二)测试费资助流程

1.资助对象

135岁以下承担我校教学、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均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使用本专项基金。

2)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单位(同一学科、同一学院)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请所管设备的开放基金。

3)校内人员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为校外人员或项目申请基金。

2.申请与审批

开放基金按年度进行申报。申请者需填报《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使用申请表》后交至实验设备处,由实验设备处组织校内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资助的项目和资助金额,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下达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当年的申报通知。

3.项目结题

凡获得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每年应写出项目总结报告交实验设备处,其研究成果或论文中应注明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Large-scale Instrument And Equipment Sharing Foundation of Guangxi University。未交结题总结的项目组成员,不得申请新的资助项目。

四、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

(一)所收经费的40%用于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30%用于购买实验耗材,20%作为大型仪器所属单位和机组管理人员的劳务费,以上经费均划拨到各设备所属管理单位,由各单位自行按本规定管理使用。为提高机组人员开放管理的积极性,发放至管理机组的劳务费原则上不低于8%,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劳务费发放比例自定。

(二)所收经费的10%由实验设备处统一管理,用于大型仪器管理人员培训、优秀管理机组奖励和专家咨询论证。

(三)所收经费每年结算一次。仪器设备所在单位于每年1月份,持上年有偿使用收入报告到实验设备处结算并办理经费划拨手续。

本办法由实验设备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广西大学

                      20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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