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采购设备的补充说明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自行采购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现就自行采购补充说明如下: 一、各单位要对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认真梳理和细化自行采购流程,建立完整的自行采购管理制度; 二、 各单位要将自行采购管理制度盖章报送实验设备处; 三、 未报送自行采购管理制度的单位,不允许进行自行采购。 实验设备处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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