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仪器维修及耗材费经费使用细则
为促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保障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简化大型仪器设备维修流程,我处根据学校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西大设〔2016〕3号)文件规定,为开展开放共享的学院申请办理了大型仪器维修及耗材经费卡。为规范此部分经费使用,特制定规则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各学院经费卡负责人(或由负责人授权指定的其它单位负责人)负责此经费的审批使用,学院应制定经费相关使用管理规定并公示,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二、此经费须专款专用,确保本学院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原则上仅限用于已加入广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开享平台且己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或耗材购置,只入平台但未有实际开放使用的机组不允许使用此经费。对于适用范围内的仪器,本学院视自身情况协调使用。
三、学院(单位)必须按我处规定做好经费使用记录,记录格式见附表。每年11月底我处通知要求将本学期的经费使用记录表经校文件系统流转至实验设备处。同时学院每学期在学院公示经费使用情况。
四、实验设备处负责监督经费使用,将每年在实验设备处主页上公布各学院经费使用情况。若有不按规定使用,或不按时上报年度使用记录的,实验设备处有权扣发其下一年相应经费。
实验设备处
2019年12月10日